莱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2017版)

导语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莱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提取类别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备 注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本地商品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取时限: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2个月内。

2、购买异地商品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取时限: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2个月内。房屋信息网络无法查询的,另需提供开发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3、购买二手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房屋所有权证》(4)契税完税凭证 (5)增值税普通发票

提取时限:《房屋所有权证》过完户、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2个月内。异地购房无法查询房源信息的,需提供房屋登记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一次性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提取时限;结清住房贷款之日起12个月内。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按年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2月以上,按年提取(一年提取一次)。还款出现逾期连续3次以上(含3次),累计6次以上(含6次),不得提取。

3、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期间按年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出具的上年度(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

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12月以上,按年提取(一年提取一次)。

(三)支付房租

1、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莱芜市区内无住房的证明

先租后提,一年提取一次,最高提取额度1.2万元。本人账户金额不足,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住房供职工租住的,由单位以集体件形式办理。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证明或租赁协议、付款凭证

先租后提,一年提取一次,额度为上年度实际房租费用。本人账户金额不足,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四)支付自住商品房物业费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物业费发票(12个月内)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证明及物业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按年提取,一年提取一次。取得物业费发票(12个月内)。

(五)缴纳自住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证》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票据。

提取时限: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票据(12月内),实行一次性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备注: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心提供表格),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居民户口薄》、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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