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2017版)

导语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莱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莱芜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提取类别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备 注

(一)退休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退休证或由组织部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退休手续

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户口迁出本市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调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用工合同、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户转入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户口迁出莱芜或出境定居的职工,出具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证明。

仅限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治疗费用结算单据(1年内)以及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有关证明。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本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在莱芜市范围内重新就业的。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六) 调离本市职工

(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调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用工合同、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户转入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户口迁出莱芜或出境定居的职工,出具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证明。

  备注: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心提供表格),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居民户口薄》、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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